功能主治:硼酸洗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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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硼酸。 |
洛索洛芬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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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新星制药有限公司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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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644 |
国药准字H2004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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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硼酸洗液: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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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硼酸洗液: 外用冲洗或湿数。湿敷时,用6-8层纱布漫于本品冷溶液中,轻挤压后,数于患处,5-10分钟后更换,连续使用1小时,每日重复上法4次。 硼酸软膏: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1-2次。 硼酸溶液: 外用冲洗或湿敷。 1、湿敷时,用6-8层纱布浸于本品冷溶液中,轻挤压后,敷于患处,5-10分钟后更换,连续使用1小时。每日重复上法4次。 2、3%-4%液用于皮肤冲洗清洁;急性湿疹和急性皮炎伴大量渗液时湿敷。以10%软膏治疗脓疱疮。每日外擦1-2次。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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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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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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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硼酸洗液: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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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用于大面积损害,吸收后可发生急性中毒,严重者发生循环衰竭和(或)休克,于3-5日死亡。致死量成年人为15-30g,小儿为3-6g。 2、由于本品排泄缓慢,反复应用可产生蓄积,导致慢性中毒,表现为厌食、乏力、精神错乱、皮炎、脱发和月经紊乱。 |
洛索洛芬钠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代谢物,其活性代谢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当大鼠给予洛索洛芬钠剂量为8MG/KG时,出现黄体数、植入着床数减少,死胎率增加,胎儿死亡率增加,体重减少及发育轻微延缓。洛索洛芬钠可致大鼠分娩延迟并可通过其乳汁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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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痛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重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 8、不宜用于婴儿。 9、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10、反复应用可产生蓄积。 11、禁忌与聚乙烯醇和鞣酸配伍。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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