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硼酸洗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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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硼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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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新星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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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644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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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硼酸洗液: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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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硼酸洗液: 外用冲洗或湿数。湿敷时,用6-8层纱布漫于本品冷溶液中,轻挤压后,数于患处,5-10分钟后更换,连续使用1小时,每日重复上法4次。 硼酸软膏: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1-2次。 硼酸溶液: 外用冲洗或湿敷。 1、湿敷时,用6-8层纱布浸于本品冷溶液中,轻挤压后,敷于患处,5-10分钟后更换,连续使用1小时。每日重复上法4次。 2、3%-4%液用于皮肤冲洗清洁;急性湿疹和急性皮炎伴大量渗液时湿敷。以10%软膏治疗脓疱疮。每日外擦1-2次。 |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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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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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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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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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硼酸洗液: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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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用于大面积损害,吸收后可发生急性中毒,严重者发生循环衰竭和(或)休克,于3-5日死亡。致死量成年人为15-30g,小儿为3-6g。 2、由于本品排泄缓慢,反复应用可产生蓄积,导致慢性中毒,表现为厌食、乏力、精神错乱、皮炎、脱发和月经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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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痛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重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 8、不宜用于婴儿。 9、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10、反复应用可产生蓄积。 11、禁忌与聚乙烯醇和鞣酸配伍。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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