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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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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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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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2007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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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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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本品仅进行了与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预防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反应的临床试验,对本品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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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本品的临床试验过程中有部分患者出现眼部轻微刺激症或结膜轻度充血,有报道偶见睫毛脱落、角膜上皮缺损、眼周皮炎、过敏症、角膜上皮点状病变等症状,但停药后可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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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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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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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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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1. 角膜移植术后如发生植片排斥反应,临床医生可视排斥反应的轻重不同适当增加本品滴眼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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