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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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亮菌甲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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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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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1094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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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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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每日3-4次,每次10mg-40mg,7-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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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尚未见有关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如有上腹不适或轻微腹泻,停药症状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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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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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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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本品能促进胆汁分泌,松弛胆管末端括约肌,也能降低十二指肠的紧张度,从而对胆道系统压力起了很好的调节作用,使胆汁顺利进入十二指肠。由于胆汁流量增加,有可能将小结石、细菌及其代谢物、炎性渗出物等冲洗出胆道,从而有减轻或消除疼痛和炎症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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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本品发生形状改变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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