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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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柴胡、香附、大黄(酒炙)、青皮、川芎、莪术、土鳖虫、浙贝母、当归、白芍、王不留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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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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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Z2010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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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舒肝行气、活血化痰、软坚散结。主治气滞血瘀痰凝所致的乳腺增生病。症见乳房肿块,乳房胀痛或刺痛,可伴胸胁疼痛,善郁易怒,胸闷,脘痞纳呆,月经量少色暗,经行腹痛。舌暗红或有瘀点、瘀斑,苔薄白或白腻。脉弦或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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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饭后服用。开水冲服,一次10粒,一日3次,8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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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少数病例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不适。出现上述症状可减量服用或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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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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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舒肝行气、活血化痰、软坚散结。主治气滞血瘀痰凝所致的乳腺增生病。症见乳房肿块,乳房胀痛或刺痛,可伴胸胁疼痛,善郁易怒,胸闷,脘痞纳呆,月经量少色暗,经行腹痛。舌暗红或有瘀点、瘀斑,苔薄白或白腻。脉弦或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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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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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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