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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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头孢呋辛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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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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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2008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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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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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剂量如下:成人一般每次0. 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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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和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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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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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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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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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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