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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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丹参、三七、三棱、莪术、桃仁(去皮)、当归、鳖甲、海藻、杜仲(盐炒)、白术(炒)、半枝莲、桂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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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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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Z2004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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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子宫肌瘤、盆腔炎性包块,症见小腹胀痛、腰骶酸痛、带下量多、肛门坠胀、舌暗有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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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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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偶尔出现轻微头晕,是否与服用本品有关尚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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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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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子宫肌瘤、盆腔炎性包块,症见小腹胀痛、腰骶酸痛、带下量多、肛门坠胀、舌暗有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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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临床前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抑制苯甲酸雌二醇和黄体酮肌注诱发的豚鼠子宫平滑肌瘤样增生;降低大鼠血清雌二醇、孕酮水平;改善肾上腺素引起的大鼠肠系膜微循环障碍及高分子右旋糖酐所致的家兔血液粘滞性;抑制正常大鼠离体子宫平滑肌收缩频率和活动力;缩短小鼠断尾出血时间;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肿胀;抑制棉球所致大鼠肉芽肿;抑制异物所致大鼠子宫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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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经期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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