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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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甲酯118.0毫克、薄荷脑58.0毫克、桉油18.2毫克、松节油12.9毫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白凡士林、甘油、三乙醇胺、尼泊金乙酯、尼泊金丙酯、十六十八醇、液体石蜡、十四酸乙丙酯、聚山梨酯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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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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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20000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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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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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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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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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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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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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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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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