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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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化学名称为:a-(三甲基硅甲烷基)-ω-甲基聚[氧(二甲基亚硅烯基)]与二氧化硅复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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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德国柏林化学股份有限公司(Berlin-Chemie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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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注册证号H2016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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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1.用于治疗由胃肠道中聚集了过多气体而引起的不适症状如腹胀等,术后也可使用。 2.可作为腹部影像学检查的辅助用药(例如X-线,超声胃镜)以及作为双重对比显示的造影剂悬液的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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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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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迄今尚未观察到与服用西甲硅油有关的不良反应。西甲硅油不改变反应次数。亦不影响驾驶车辆或操作仪器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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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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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均可服用西甲硅油乳剂。 儿童用药:见 老年用药:无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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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1.用于治疗由胃肠道中聚集了过多气体而引起的不适症状如腹胀等,术后也可使用。 2.可作为腹部影像学检查的辅助用药(例如X-线,超声胃镜)以及作为双重对比显示的造影剂悬液的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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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本品所含药理学活性成份西甲硅油为一种稳定的表面活性剂,即聚二甲基硅氧烷。它可改变消化道中存在于食糜和粘液内的气泡的表面张力,并使之分解。释放出的气体就可以被肠壁吸收,并通过肠蠕动而排出。西甲硅油的作用是纯粹的物理性作用。没有涉及化学反应,而且其为药理学和生理学惰性物质。西甲硅油并不从肠道被吸收。因此其不可能产生系统毒性。大鼠的亚急性毒性实验表明西甲硅油没有毒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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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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