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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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茴拉西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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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安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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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20023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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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1.轻中度学习、记忆和认知功能障碍的血管性痴呆和阿尔茨罕姆病。2.中风后不同程度的轻中度认知和行为障碍。3.中老年良性记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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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2g(2粒),一日0.6g(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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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1.长期服用者,有轻度白细胞,血小板和血色素的改变,但无显著性意义。 2.少数病人服药后主诉头昏,偶有兴奋,燥动,以嗜唾较多见,程度不重。 3.消化道症状稍多,主要表现为口干,厌食,便秘,但这些症状一般可在停药后消失。 4.可有轻度肝、肾功能损害,表现为尿肌酐升高,ALP、AKP的轻度增加,但均无统计学差异。 5.偶有全身皮疹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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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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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人,100mg(1粒),每日3次。70岁以下老人,200mg(2粒),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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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1.轻中度学习、记忆和认知功能障碍的血管性痴呆和阿尔茨罕姆病。2.中风后不同程度的轻中度认知和行为障碍。3.中老年良性记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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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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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1.有明显肝功能异常者应当适当调整给药剂量。 2.肾功能不全者,代谢产物排泄减慢,至今尚无肯定影响体内过程的报道。 3.Huntington舞蹈病者,茴拉西坦将加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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