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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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曲昔派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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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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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20050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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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1、胃溃疡。2、改善急性胃炎及慢性胃炎急性发作期的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发红、浮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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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饭后口服,成人每次100mg(1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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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1.消化系统:有时出现便秘,偶有腹部胀满、胸部烧灼、恶心等症状。2.肝脏:有时出现ALT、AST上升,偶有ALP、-GPT上升等肝功能异常。3.过敏:偶有瘙痒、皮疹等。4.其他:偶见头重、全身乏力、心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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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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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及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应权衡利弊(治疗的有益方面超过危险性)后,再予给药。2.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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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1、胃溃疡。2、改善急性胃炎及慢性胃炎急性发作期的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发红、浮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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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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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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