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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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水飞蓟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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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利君精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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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Z20026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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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适用于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脂肪肝;酒精性肝损伤或其它中毒性代谢性肝损伤(如毒物、药物、放射性引起的肝损伤)肝硬化及其腹水;肝脾肿大以及由肝部不适所引起的多种症状;如黄疸、纳差、腹胀口苦、乏力、肝区疼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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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日3次,一次2粒或遵医嘱。(专家建议用于治疗时每次服用3-4粒,待症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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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长期服用无任何毒副作用及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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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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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适用于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脂肪肝;酒精性肝损伤或其它中毒性代谢性肝损伤(如毒物、药物、放射性引起的肝损伤)肝硬化及其腹水;肝脾肿大以及由肝部不适所引起的多种症状;如黄疸、纳差、腹胀口苦、乏力、肝区疼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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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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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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