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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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熟地黄、淫羊藿、补骨脂,骨碎朴、续断、桑寄生、狗脊、乳香(醋炙)、没药(醋炙)、鸡血藤、独活、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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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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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Z2008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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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气滞血瘀,经络痹阻所致的退行性骨关节病,腰肌劳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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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疗程为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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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偶见个别病例转氨酶升高,停药后恢复正常。偶有轻度恶心、胃痛等胃肠道反应、胸闷、口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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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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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气滞血瘀,经络痹阻所致的退行性骨关节病,腰肌劳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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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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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1.肝功能异常者慎用,定期检查肝功能。 2.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尚无临床研究资料。 3.30天为一疗程,目前尚无长期服用的临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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