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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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非普拉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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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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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1202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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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用于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呼吸道感染、血栓性静脉炎以及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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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2g(2片),一日2次,维持量每日0.1~0.2g(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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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本品可增强香豆素类口服抗凝血药、胰岛素、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和苯妥英钠的作用,应用时须减量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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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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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用于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呼吸道感染、血栓性静脉炎以及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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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本品为非甾体消炎镇痛药物,消炎、解热、镇痛作用是通过强力抑制PG的合成实现的。特征是化学结构中引入了有抗溃疡作用的功能基戊烯基,使之既保留了消炎镇痛作用,又减轻了毒副作用,尤其是避免了同类药物对胃粘膜的不良刺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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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1.用药时应减少盐的摄取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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