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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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巴柳氮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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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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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20030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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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用于轻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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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25g(3袋),一日三次,餐前半小时服用,一疗程8周,尚无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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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偶有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关节痛等,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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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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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目前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目前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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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用于轻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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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药理作用: 巴柳氮钠是一种前提药物,口服后以原药到达结肠,在结肠细菌的作用下释放出5-氨基水杨酸(疗效活性成分)和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5-氨基水杨酸可能是通过阻断结肠中花生四烯酸代谢产物的生成而发挥其减轻炎症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巴柳氮钠Ai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中国仓鼠肺细胞(CH V79/HGPRT)基因突变试验结果为阳性。 巴柳氮钠代谢产物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Ai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实验为阴性,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阳性。另一代谢产物N-乙酰-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Ai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实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巴柳氮钠高达2g/kg/天时,对其生育力和生殖行为未见明显影响。 致癌作用:大鼠经口给予巴柳氮钠高达2g/kg/天,连续给药2年,未见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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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1.开始服用本品后短期(一般2周)内,如仅出现排便次数较前增加,属服用该药的自然过程,应坚持服用。 2.不宜与抗生素一同服用。 3.服药期间出现任何不适,立即停药,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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