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化学名称: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分子式:C23H32O6分子量:404.50 |
|
|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3102127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日20-30mg(1-1片半),清晨服2/3,午餐后服1/3,在应激状况时,应适量加量,可增至一日80mg(4片),分次服用。小儿的治疗剂量一日20-25mg/m2,分3次服用。 |
|
|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
|
|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
|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