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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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溴马隆。化学名称:(3,5-二溴-4-羟基苯基)(2-乙基-3-苯骈呋喃基)甲酮分子式:C17H12Br2O3分子量:4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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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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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20040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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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发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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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成人每次口服50mg(1粒),每日一次,早餐时服用。服药1周后检查患者血清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口服100mg(2粒),早餐时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改为每日50mg(1粒),视病情而定维持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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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一般为轻度。偶有腹泻、胃部不适、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风团、斑疹、潮红、瘙痒等皮肤过敏症;GOT、GPT及碱性磷酸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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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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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在儿童(<18岁)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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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发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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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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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1.出现持续性腹泻 应停药; 2.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发作期不要用药,以防转移性痛风; 3.通常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法服用苯溴马隆,在治疗初期痛风是不会发作的,但如果发作,建议将所用药量减半,还可以根据需要用秋水仙碱或消炎镇痛药缓解疼痛。 4.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饮水量不得少于1.5~2升)。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或枸橼酸合剂,并注意酸碱平衡。病人尿液pH应调节在6.2~6.8之间。 5.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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