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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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乙哌立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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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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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20010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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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中枢性肌肉松驰药。用于改善下列疾病的肌紧张状态:颈背肩臂综合症,肩周炎,腰痛症;用于改善下列疾病所致的痉挛性麻痹:脑血管障碍,痉挛性脊髓麻痹,颈椎病,手术后遗症,外伤后遗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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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饭后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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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1.出现下列不良反应时应停止用药:休克、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血液学检查异常(包括红细胞数,血红蛋白值);2.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皮肤:皮疹、搔痒等;精神神经:失眠、头痛、困倦、身体僵硬、四肢麻木、知觉减退、四肢发颤等;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口干、便泌、腹泻、腹痛、腹胀等,偶有口腔炎;泌尿系统:尿闭、尿失禁、尿不尽感等;全身症状: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全身倦怠,偶有头晕、肌紧张减退等;其它:颜面热感、出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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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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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中枢性肌肉松驰药。用于改善下列疾病的肌紧张状态:颈背肩臂综合症,肩周炎,腰痛症;用于改善下列疾病所致的痉挛性麻痹:脑血管障碍,痉挛性脊髓麻痹,颈椎病,手术后遗症,外伤后遗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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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文献资料表明,本品能同时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血管平滑肌,缓和骨胳肌紧张并改善血液,通过改善各种肌紧张症状、抑制脊髓反射,并作用于V-系,减轻肌梭的灵敏度,从而缓解骨骼肌的紧张,并且通过扩张血管而显示改善血流的作用,从多方面阻断肌紧张亢进→循环障碍→肌痛疼→肌紧张亢进,这种骨骼肌紧张的恶性循环。本品急性和长期毒性实验未观察到明显的毒性瓜。小鼠口服LD50为668.7MG/KG,静注LD50为41.98MG/KG,实验值与文献值一致。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本品无抗原性,无致突作用,无生殖毒性,亦不产生身体或精神信赖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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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1.肝功能障碍患者,孕妇慎用;2.若出现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嗜睡等症状时,应减少或停止用药;3.用药期间不宜从事驾驶车辆等危险性机械操作;4.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血压、肝功能、肾功能和血象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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