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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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包含氯化钠0.65克,氯化钾0.375克,枸橼酸钠0.725克,无水葡萄糖3.37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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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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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2018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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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预防和治疗腹泻引起的轻、中度脱水,并可用于补充钠、钾、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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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临用前。将一包量溶解于250ml温开水中,随时口服。1.成人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服完,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2.儿童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3.重度脱水或严重腹泻应以静脉补液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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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1、恶心呕吐,多为轻度。常发生于开始服用时,此时可分次少量服用。2、水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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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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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不良反应报道。儿童用药: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品无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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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预防和治疗腹泻引起的轻、中度脱水,并可用于补充钠、钾、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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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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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1、一般不用于早产儿。 2、随访检查:①血压;②体重;③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④失水体征;⑤粪便量。 3、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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