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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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本品活性成份为酒石酸托特罗定。化学名称:(R)-N, N-二异丙基-3-(2 -羟基-5 -甲基苯基)-3 -苯 丙胺L (+)-酒石酸盐分子式:C22H31NO·C4H6O6分子量:47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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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美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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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H2000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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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本品适用于因膀胱过度兴奋引起的尿频、尿急或紧迫性尿失禁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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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次4mg,一日1次。可以根据个体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从4mg减至2mg,每日一次。肾损伤:在肾功能重度受损的患者中(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推荐剂量是2mg,每日一次(见注意事项)。肝损伤:在肝功能受损的患者中,推荐剂量是2mg,每日一次(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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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本品的副作用一般可以耐受,停药后即可消失。本品具有轻、中度抗胆碱能作用,可能会产生口干、消化不良和泪液减少。其它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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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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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本品。哺乳期间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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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本品适用于因膀胱过度兴奋引起的尿频、尿急或紧迫性尿失禁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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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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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1.服用本品可能引起视力模糊,用药期间驾驶车辆、开动机器和进行危险作业者应当注意。 2.肝功能明显低下的患者,每次剂量不得超过半片(1mg)。 3.肾功能低下的患者、自主性神经疾病患者、裂孔疝患者慎用本品。 4.由于尿潴留的风险,本品慎用于膀胱出口梗阻的病人;由于胃滞纳的风险,也慎用于患胃肠道梗阻性疾病,如幽门狭窄的患者。 5.尚无儿童用药经验,不推荐儿童使用。 6.孕妇慎用本品。哺乳期间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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