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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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黄芪、女贞子、黄精(制)、北沙参、麦冬、党参、白术、茯苓、绞股蓝、白毛藤、仙鹤草、远志(去心)、陈皮(制)、山药、芡实、甘草、吲哚美辛、醋酸地塞米松、螺内酯、法莫替丁、地西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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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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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国药准字Z2016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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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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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口服,一次3粒,一天3次,饭后。老年人、消疲、体弱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剂量可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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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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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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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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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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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1、本品临床研究观察疗程为14天,长期应用需慎重,且一般不宜突然停药,如要停药,应在一周内逐渐减量后停用。 2、本品针对的发热为癌性发热,不宜同时应用其他退热药。发热病人服用后会出汗,个别病人可大汗淋漓。如汗出过多,应补充足够的水和电解质。感染所致的发热不属本品适应症范围,应配合使用抗生素。 3、小部分病人服药后出现面部轻度潮红、轻度浮肿,腹壁皮下脂肪增厚不影响继续用药,停药后逐渐消退。 4、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血象。 5、对已治愈的胃、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如需服用,应配合保护胃粘膜、抗溃疡药品。 6、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及尿糖,如连续二次空腹血糖在6.5~7.0mmol/L范围,应减少服用量,给予降糖药治疗。如用降糖药血糖不降,即停服本品。 7、服用本品,个别病人会出现困乏、爱睡、下肢酸软、乏力,这与本药有镇静、安眠作用有关,极少数病人出现小腿肌痉挛(抽筋)的低钙症状,一般不必处理,较重者需补钙治疗。 8、使用本品,出现消化道出血者,应静脉给予制酸等抗溃疡药治疗。如出现胃部不适或饥饿性胃痛,可配合服抗溃疡药品。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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