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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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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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众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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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国药准字H20065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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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主要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等G+敏感菌引起的扁桃体炎、肺炎、猩红热、白喉及带菌者、淋病等感染;也可用于流感杆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如耳、鼻、咽喉感染等)、金葡菌引起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梅毒、肠道阿米巴病等。本品可作为军团病、支原体肺炎等的首选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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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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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 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绞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 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为0.5~1%。 3 出现短暂的AST转氨酶升高,偶发胆汁淤积性肝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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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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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主要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等G+敏感菌引起的扁桃体炎、肺炎、猩红热、白喉及带菌者、淋病等感染;也可用于流感杆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如耳、鼻、咽喉感染等)、金葡菌引起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梅毒、肠道阿米巴病等。本品可作为军团病、支原体肺炎等的首选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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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菌素。本品为肠溶微丸胶囊,它避免了红霉素碱基在胃酸中的释放和失活。 红霉素的抗菌谱如下: 常见敏感菌株:A组链球菌、轻型链球菌、血链球菌、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淋病双球菌、百日咳博代氏菌、卡他莫拉氏菌、白喉杆菌、单核细胞增多症李斯特菌、梭状芽胞杆菌、肺炎支原体、砂眼衣原体、军团菌、梅毒螺旋体、钩端螺旋体、弯曲杆菌。 敏感性变化的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脆弱拟杆菌、霍乱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耐药菌株:肠杆菌科、假单胞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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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1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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