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金扶宁
(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金扶宁 (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处方药 非医保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查看说明书
金扶宁
(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金扶宁
(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金扶宁 (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其化学名为 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分子式:C4H11N5·HCl分子量:165.63

生产企业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80003

国药准字H200801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适用于经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得良好控制的II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以与磺酰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用法用量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1片(500mg),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4片(2000mg)。如果每日一次,每次4片(2000mg)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两次,每次2片(1000mg)。

副作用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部分病人口服本品后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味觉异常、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在孕妇进行充分、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本品在孕妇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因此孕妇禁用本品。二甲双胍可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中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证实。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随年龄增大肾功能会出现生理性减退,因此需注意剂量的选择及定期检查肾功能。通常对老年患者不应接受最大剂量的本品治疗。对8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显示其肾功能确实没有降低。

成分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适用于经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得良好控制的II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以与磺酰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药理作用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1.在使用二甲双胍的病人中,由于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发生乳酸性酸中毒,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则会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和给药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来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 2.本品禁止嚼碎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用。 3.当患者需要进行放射性研究而使用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时,患者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因为这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 4.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情况。 5.本品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6.应定期监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尿糖、尿酮体情况。 7.部分病人发现在临床无症状的情况下,维生素B12的水平低于正常值,这可能是由于二甲双胍干扰了维生素B12的吸收,这可能导致贫血,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仍建议监测血象,患者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血液参数。 8.本品与乙醇同服时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易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发生,因此,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 9.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止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