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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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珊瑚、珍珠、青金石、珍珠母、诃子、广木香、红花、丁香、沉香、朱砂、龙骨、炉甘石、脑石、磁石、禹粮土、芝麻、葫芦、紫菀花、獐牙菜、藏菖蒲、草乌、打箭菊、甘草、西红花、人工麝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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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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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国药准字Z20050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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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开窍、通络、止痛。用于“白脉病”,神志不清,身体麻木,头昏目眩,脑部疼痛,血压不调,头痛,癫 痫及各种神经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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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口服。一次2粒,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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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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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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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开窍、通络、止痛。用于“白脉病”,神志不清,身体麻木,头昏目眩,脑部疼痛,血压不调,头痛,癫 痫及各种神经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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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本品灌胃给药可使颈动脉结扎致小鼠的存活时间明显延长,使皮下注射异丙肾上腺素加冰水刺激致血瘀模型大鼠全血黏度降低;可降低胶原蛋白-肾上腺素致体内血栓小鼠的死亡率;提高热板法致小鼠的痛阀值;对皮下注射利血平+颅顶穿刺达右侧大脑皮层下约1-2mm处注入小鼠全血致偏头痛动物模型,预防及治疗性给药均可使小鼠脑系数明显降低,使大脑血凝块吸收情况改善。连续3个月给药长期毒性试验表明,给药后第6周开始,本品三个剂量(0.495、 0.99、1.98g生药/kg )组均可见少数动物在灌胃给药时出现流延现象,停药后症状消失;给药后3个月,本品三个剂量组血红蛋白含量均低于对照组,停药后3周,低剂量组粒细胞数低于对照组;给药后3个月,小剂量组睾丸系数低于对照组;病理组织学检查,给药后3个月,高剂量组有1只大鼠可见曲细精管退行性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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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不宜大量长期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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