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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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地塞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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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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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国药准字H200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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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 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同时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及白内障等眼科手术后的炎症。 眼用抗生素用于治疗、预防可能的外眼部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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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每天3~5次,每次取约1~1.5cm长的药膏点入结膜囊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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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偶有眼部发痒、红肿、结膜红斑现象发生。 2.长期应用可引起眼压升高及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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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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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 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同时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及白内障等眼科手术后的炎症。 眼用抗生素用于治疗、预防可能的外眼部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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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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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1.仅可点入眼部。 2.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与抗生素混合剂有可能发生二重感染,尤其是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角膜可能发生真菌感染,产生抗药性菌种,假如二重感染发生时,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3.对眼用氨基糖苷类有过敏史者应小心使用本品; 4.孕妇、哺乳者、儿童应慎用本品; 5.青光眼患者慎用。 6.如长期应用须定期监测眼压。 7.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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