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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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豆腐果苷25毫克。辅料为:可压性淀粉、硫酸钙、淀粉、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微粉硅胶、蔗糖、滑石粉、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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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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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国药准字H53021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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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缓解神经官能症的头疼、头昏及睡眠障碍,辅助治疗原发性头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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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口服。成人一次0.5~1片,一日3次。必要时可睡前加服0.5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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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偶有口干、嗜睡、头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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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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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缓解神经官能症的头疼、头昏及睡眠障碍,辅助治疗原发性头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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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本品系从山龙眼科植物萝卜树的果实中提取有效成份制成的口服片剂,其化学结构与天麻素相似,为一种糖苷,可恢复大脑皮层兴奋与抑制过程间的平衡失调,具有镇静、安眠和镇痛等中枢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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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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