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含24%的银杏糖苷和6%的银杏苦内酯-白果内酯的银杏叶提取物(EGb761)。 |
|
|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注册证号H2017002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1.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记忆力减退、智力减退及脑部血液循环不足引起的眩晕、头痛等症状) 2.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的症状治疗(2期)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病人中,20-40%的患者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3.改善雷诺氏现象。 4.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5.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口服。一次40mg(1剂=1ml溶液),一日3次。在餐时溶于半杯水中服用。1.将吸管置于药瓶内。;2.推动吸管内芯到底。;3.将吸管内芯拉至刻度处。4.将药液溶于半杯水中。 |
|
|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罕见有消化道反应、皮肤反应,头痛、局部出血。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主要用于老年人,对于该类人群本品对妊娠的危险性是不存在的。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资料,妊娠和哺乳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无资料。老年用药:没有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禁忌。(参见【注意事项】和【禁忌】) |
|
|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1.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记忆力减退、智力减退及脑部血液循环不足引起的眩晕、头痛等症状) 2.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的症状治疗(2期)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病人中,20-40%的患者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3.改善雷诺氏现象。 4.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5.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
|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