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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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磺酸-α-二氧麦角隐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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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意大利普利化学工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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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注册证号H200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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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克瑞帕可用于帕金森症,头痛和偏头痛,高泌乳素血症的基础治疗。并改善由于神经功能退化、改变而造成的老年性痴呆和脑血管痴呆的各种综合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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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1.治疗帕金森症:须根据病人的反应调节剂量,建议最初剂量为5mg/每次,1日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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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克瑞帕在临床实验期间,曾有病人叙述恶心,呕吐、嗳气、胃部烧灼感、消化不良、收敛、眩晕、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乏力、嗜睡、焦虑、头痛和心动过速。 不适应症状一般出现在服药早期,十分短暂;有时与剂量有关,适当降低剂量即可得到缓解。 如偶尔发生皮疹,建议先停药并向医生咨询。克瑞帕与左旋多巴合并治疗时,出现过诸如暖气、胃部灼感、晕厥和头痛等;也有出现水肿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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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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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儿童用药:禁用。 老年用药:适用于患有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症的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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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克瑞帕可用于帕金森症,头痛和偏头痛,高泌乳素血症的基础治疗。并改善由于神经功能退化、改变而造成的老年性痴呆和脑血管痴呆的各种综合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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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1.克瑞帕为中枢性拟多巴胺类药物,可激活大脑皮质和纹状体的多巴胺受体,主要活动D2受体,部分激动D1受体,并有助于改善由于D1D2不平衡造成的潜在性运动障碍,恢复多巴胺-胆碱能神经的平衡作用。 2.克瑞帕可以通过增加SOD清除体内代谢产生的O,减轻O对多巴胺能神经元的毒害,保护黑质-纹状体神经细胞;它还能作用于谷胱苷肽还原酶来显著提升谷胱苷肽的浓度,从而再度起到清除O和神经细胞保护作用。 神经保护作用基础研究 1.克瑞帕对抗1-甲基-4-苯-1,2,3,6-四氢吡啶(MPTP)对黑质损害的神经保护作用。结论:MPTP处理过的猴黑质神经元细胞明显减少,但用克瑞帕、MPTP联合处理后,神经元细胞数明显增加,证明了克瑞帕具有神经保护作用。 2.克瑞帕对大脑脂质过氧化物酶的影响结论:10个月和20个月的大鼠,用克瑞帕分别处理后,大脑锥体外细胞核中谷胱苷肽过氧化物歧化酶和总超氧物歧化酶分别在两组有所提高,表明克瑞帕具有抗氧化衰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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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克瑞帕必须在医生的监督下进行。由于克瑞帕可以治疗溢乳,催乳素依赖性停经,月经紊乱或闭经的偏头痛及帕金森综合症病人发生的不孕症,因此,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在服药期间应采用相应的机械避孕措施。 红斑性肢痛并伴有消化道溃疡史的病人,由于缺少安全性实验数据,最好用其他药物进行替代治疗。 由于克瑞帕的化学结构与麦角衍生物相似,所以在给曾有过精神病史,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病人投以大剂量时要特别注意。 α-二氢麦角亭与心理活性或降低血压药物之间的可能相互作用不能排除,因此,在治疗期间,特别是合用其他麦角碱药物或对动脉血压有活动性作用的药物治疗时必须特别注意其可能增强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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