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罗帕酮,化学名称: 3-苯 基-1-【2-13-(丙氨基)-2-羟基丙氧基]=苯基】-1-丙酮盐酸盐。分子式:C21H27NO3·HCl,分子量: 377 |
|
|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国药准字H3202100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及室上性心动过速(包括伴预激综合征者)。 |
|
|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口服: 1次100~ 200mg(2- 4片),一日3- 4次。治疗量:一日300-900mg(6~18片),分4 6次服用。维持量一日300-600mg(6~-12片),分2- 4次服用。由于其局部麻醉作用,宜在饭后与饮料或食物同时吞服,不得嚼碎。 |
|
|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不良反应较少,主要者为口干,舌唇麻木,可能是由于其局部麻醉作用所致。此外,早期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闪耀,其后可出现胃肠道降碍如恶心、呕吐、便秘等。也有出现房室阻断症状。有两例在连续服用两周后出现胆汁郁积性肝损伤的报道,停药后2~4周各酶的活性均恢复正常。据认为这一病理 变化属于过敏反应及个体因素性。 (2)在试用过程中未见肺、肝及造血系统的损害,有少数病人出现上述口干、头痛、眩晕、胃肠道不适等轻微反应,一般都在停药后或减量后症状消失,有报道个别病人出现房室传导阻滞, Q-T间期延长,P-R间期轻度延长,QRS时间延长等。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确定,因此仅用于药物作用对胎儿有利的情况下。尚不知该药是否存在于母乳,建议哺乳期妇女停用。儿童用药:该药在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清楚。老年用药:该药在老年患者中应用并无与年龄相关的副作用增加现象。但老年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血压下降。而且老年患者易发生肝、肾功能损害,因此要谨慎应用。老年患者的有效药物剂量较正常低。 |
|
|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及室上性心动过速(包括伴预激综合征者)。 |
|
|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