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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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活性成分: 替比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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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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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国药准字H2007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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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替比夫定用于有病毒复制证据以及有血清转氨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组织活动性病变证据的慢性乙型肝炎成人患者。 本适应症基于核苷类似物初治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的、肝功能代偿的,慢性乙型肝炎成年患者的病毒学、血清学、生化学和组织学应答结果。未在合并HIV、HCV或HDV感染的乙型肝炎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未在肝移植患者或失代偿肝病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对核苷类似物逆转录酶抑制剂耐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尚无应用替比夫定的设计良好的对照研究,但估计其可能与拉米夫定存在交叉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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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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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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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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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替比夫定可以亿泌到大鼠的乳汁中,但未对替比夫定对孕妇和HBV母婴传播的影响进行研究;目前尚不知道替比夫定是否会分泌到人的乳汁,所以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避免授乳。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儿童用药:替比夫定在16岁以下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本品不宜于儿童和青少年。 老年用药:替比夫定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考虑到老年人由于各种并发症造成的肾功能损伤,在使用本品时,应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并相应调整药物的剂量和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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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替比夫定用于有病毒复制证据以及有血清转氨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组织活动性病变证据的慢性乙型肝炎成人患者。 本适应症基于核苷类似物初治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的、肝功能代偿的,慢性乙型肝炎成年患者的病毒学、血清学、生化学和组织学应答结果。未在合并HIV、HCV或HDV感染的乙型肝炎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未在肝移植患者或失代偿肝病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对核苷类似物逆转录酶抑制剂耐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尚无应用替比夫定的设计良好的对照研究,但估计其可能与拉米夫定存在交叉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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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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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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