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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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化学名称:琥珀酸索利那新,(3R)-1-氮杂双环[2.2.2]辛-3-基(1S)-1-苯基-3,4-二氢异喹啉-2(1H)-羟酸酯单琥珀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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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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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国药准字H20183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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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膀胱过度活动症患者伴有的尿失禁和/或尿频、尿急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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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片(5毫克),必要时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两片(10毫克)。本品必须整片用水送服,餐前或餐后均可服用。肾功能障碍患者:轻、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用药剂量不需要调整。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应谨慎用药,剂量不超过每日5mg。肝功能障碍患者:轻度肝功能障碍患者用药剂量不需要调整。中度肝功能障碍(Child-Pugh评分7-9分)患者应谨慎用药,剂量不超过每日一次5mg。强力的细胞色素P450、3A4抑制剂:与酮康唑或治疗剂量的其它强力CYP3A4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奈非那韦和伊曲康唑同时用药时,本品的最大剂量不超过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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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由于素利那新的药理作用,本品可能引起抗胆碱副作用,通常为轻、中度、其发生频率与剂量有关。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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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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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无妊娠期女性服用索利那新的临床数据。动物研究未显示本品对生育力、胚胎发育或分娩的直接有害影响。对人体的潜在危险未知,对妊娠期女性处方时应谨慎。2.哺乳:无索利那新在人乳中分泌的数据。在小鼠的乳汁中可检测到索利那新和/或其代谢物,引起新生幼仔剂量依赖性的发育停滞。因此,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儿童不应使用本品。老年用药:不需要根据年龄进行剂量调整。在老年(65~80岁)志愿者中进行的琥珀酸索利那新随机、安慰剂对照、双盲、多剂量研究和群体药物动力学研究显示,琥珀酸索利那新的药物动力学没有因为年龄出现临床的显著变化。在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对老年和年轻患者给予4周到12周琥珀酸索利那新5或10毫克的治疗,在安全性方面总的差异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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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膀胱过度活动症患者伴有的尿失禁和/或尿频、尿急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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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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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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