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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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丙酸氟替卡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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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Glaxo Wellcome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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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H2013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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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持续性哮喘抗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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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丙酸氟替卡松气雾剂仅供吸入用:应使病人明了吸入丙酸氟替卡松疗法的预防性质,即使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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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某些病人出现口腔和咽部魄念珠菌感染,这样的病人于吸入后用水漱口可能是有益的,可在用丙酸氟替卡松继续吸入的同时局部用抗霉菌药治疗魄念珠菌感染。某些病人吸入丙酸氟替卡松可能引起嗓音嘶哑,吸入后立即用水漱口可能是有益的,与其它吸入疗法一样,给药后由于喘息立刻增加可出现相反的支气管痉挛,此时应立即吸入速效支气管扩张剂,立即停用丙酸氟替卡松气雾剂,检查病人,如需要,改用其它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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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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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持续性哮喘抗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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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丙酸氟替卡松在肺部有显著抗炎作用,对只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用其它预防疗法的病人,丙酸氟替卡松可减轻轻症状和阻止病情恶化,对大部分病人,在推荐剂量下本药对肾上腺功能和肾上腺储备功能无影响。因为严重哮喘可发生死亡,病人需要定期进行医疗评估,严重病人有持续的症状并常常恶化,体力受限,PEF基础值低于预测值的60%,变异性大于30%,给予支气管扩张剂后通常不能完全恢复正常,这些病人将需要高剂量的吸入或口服皮质激素治疗,症状突然加重可能需要增加皮质激素剂量,这种剂量应当在紧急的医疗监护下给药。预防用于:成人:轻度哮喘;间断而不是偶然需用对症治疗的支气管扩张剂的病人;中度哮喘;常规无原则用抗药物和当前的预防治疗或单用支气管扩张剂其哮喘不稳定或恶化的病人;严重哮喘儿童:任何需要哮喘预防治疗的儿童,包括现在的预防疗法不能控制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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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哮喘的控制应按照阶梯治疗原则进行,病人的情况应通过临床和肺功能试验进行监测。如需增加速效吸入型β2-激动剂以减轻症状,则表明对哮喘控制的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评估病人的治疗方案,并应考虑增加抗炎治疗(例如,吸入更高剂量的或口服一个疗程的皮质激素)。严重恶化的哮喘必须采取常规治疗方案。在对哮喘控制中,哮喘的突发性和进行性恶化是致命的,应考虑增加糖皮质激素的剂量。若病人病情危险,则应考虑监测每日晨起峰流速。无效或哮喘严重恶化时应增加吸入丙酸氟替卡松的剂量。如需要,应给予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抗生素治疗(如有感染)。本吸入气雾剂主要用于哮喘长期的常规治疗而不适用于缓解急性哮喘症状,病人此时应该选用快速短效的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建议病人备有上述急救药。不可突然中断本吸入气雾剂的治疗。非常罕见血糖水平增高(参见“不良反应”)的报道。对有糖尿病史的病人,应考虑其可能性。与其它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一样,应特别慎用于那些活动期或静止期肺结核的病人。应经常检查患者使用气雾剂装置的技术,确认给药与吸药同时进行以保证药物可最大程度到达肺部。可能的系统作用,包括肾上腺功能,骨密度及生长: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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