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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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32MG。辅料为:山梨醇溶液、聚乙二醇、丙二醇、柠檬酸、苯甲酸钠、糖精钠、柠檬酸钠、叔丁对甲氧酚、色素、香蕉香精、蒸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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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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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0003 |
国药准字H3102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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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炎、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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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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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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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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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炎、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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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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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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