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肝中毒、初期肝硬化,尚可用于过敏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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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甘草酸单铵、含盐酸半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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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弘和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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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45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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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肝中毒、初期肝硬化,尚可用于过敏性疾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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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100-250ml,一日1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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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 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 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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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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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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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肝中毒、初期肝硬化,尚可用于过敏性疾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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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以及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常见头痛、头晕、心悸及血压增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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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2、发现溶液混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者,不得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有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尚不足以对妇女妊娠期间应用的安全性评价。该药及其代谢产物是否在人乳中分泌尚无研究资料,因此,接受本品治疗的妇女不应哺乳。 4、儿童用药:临床应用中,儿童患者使用推荐剂量的本品,其疗效及安全性与普通人群比较未发现显著差异。 5、老年用药:临床应用中,老年患者使用推荐剂量的本品,其疗效及安全性与普通人群比较未发现显著差异。 6、药物过量: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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