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曲克芦丁(C33H42O19)、活性多肽、多种氨基酸、多种神经节苷脂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西酞普兰。 |
|
| 生产企业 |
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577 |
国药准字J2017104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
|
|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10ml,一日1次。稀释于250-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用。2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一次.。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超过65岁的病人,剂量减半,即每日10-3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儿童:临床经验不详。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癫痫持续状态或癫痫大发作患者禁用。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
|
| 药理作用 |
偶可发生寒颤、轻度发热、头晕等反应。个别病例可引起过敏性皮疹,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
|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不能与平衡氨基酸注射液在同一瓶中输注,当同时应用氨基酸输液时,应注意可能出现氨基酸不平衡。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井仔细监测.因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商品名:高抗素))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