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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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曲克芦丁(C33H42O19)、活性多肽、多种氨基酸、多种神经节苷脂等。 |
吉非替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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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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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577 |
国药准字H20163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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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本品单药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见【注意事项】)。 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吉非替尼联合含铂化疗方案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未显示出临床获益,所以不推荐此类联合方案作为一线治疗。 本品单药可试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次化学治疗的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不推荐本品用于EGFR野生型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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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10ml,一日1次。稀释于250-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用。2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0mg(1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漏服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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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癫痫持续状态或癫痫大发作患者禁用。 |
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腹泻和皮肤反应(包括皮疹、痤疮、皮肤干燥和瘙痒),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大约10%的患者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按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NCI]通用毒性评价标准[CTC]3或4级)。因ADR停止治疗的患者有约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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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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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本品单药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见【注意事项】)。 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吉非替尼联合含铂化疗方案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未显示出临床获益,所以不推荐此类联合方案作为一线治疗。 本品单药可试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次化学治疗的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不推荐本品用于EGFR野生型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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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可发生寒颤、轻度发热、头晕等反应。个别病例可引起过敏性皮疹,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在正常细胞和肿瘤细胞中均表达,在细胞的生长分化过程中起重要作用。非小细胞肺癌细胞中的EGFR突变(外显子19缺失和外显子21 L858R突变)可促进肿瘤细胞生长,抑制细胞凋亡,增加血管生长因子的产生,以及促进肿瘤转移。 吉非替尼是野生型和某些突变型EGFR的可逆性抑制剂,可抑制EGFR受体酪氨酸的自体磷酸化,从而进一步抑制下游信号传导,阻止EGFR依赖的细胞增殖。 吉非替尼对突变型EGFR(外显子19缺失和外显子21 L858R突变)的亲和力大于对野生型EGFR的亲和力。吉非替尼在临床相关浓度下也可抑制IGF和PDGF介导的信号传导;尚不明确吉非替尼对其他酪氨酸激酶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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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不能与平衡氨基酸注射液在同一瓶中输注,当同时应用氨基酸输液时,应注意可能出现氨基酸不平衡。 |
当考虑本品用于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时,推荐对所有患者的肿瘤组织进行EGFR突变检测。如果肿瘤标本不可评估,则可使用从血液(血浆)标本中获得的循环肿瘤DNA(ctD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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