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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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曲克芦丁(C33H42O19)、活性多肽、多种氨基酸、多种神经节苷脂等。 |
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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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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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577 |
国药准字J2015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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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泪液产生不足的干眼症。 如老年人激素内分泌失调,自身免疫性疾病(风湿性关节炎、SLE等),血液系统疾病(血小板紫癜、淋巴瘤等),服用某些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组胺药、β-受体阻滞剂、抗帕金森氏症等)暴露性角膜炎、某些营养素缺乏(如维生素A),恶劣气候、久视屏幕、视疲劳及佩戴隐形眼镜等。 辅助治疗各种眼表疾病。 包括角膜上皮的损伤,大疱及手术后创伤愈合等。 眼科检查(如三面镜、房角镜检查等)的润滑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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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10ml,一日1次。稀释于250-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用。2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滴入结膜囊内3~5次/日,睡前滴一次,1滴/次,症状严重可增加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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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癫痫持续状态或癫痫大发作患者禁用。 |
即使正常应用本品时可有短暂视力模糊现象。因此,病人在车辆或操作机械前使用本品时应当小心,待视力影响消除后再开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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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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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泪液产生不足的干眼症。 如老年人激素内分泌失调,自身免疫性疾病(风湿性关节炎、SLE等),血液系统疾病(血小板紫癜、淋巴瘤等),服用某些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组胺药、β-受体阻滞剂、抗帕金森氏症等)暴露性角膜炎、某些营养素缺乏(如维生素A),恶劣气候、久视屏幕、视疲劳及佩戴隐形眼镜等。 辅助治疗各种眼表疾病。 包括角膜上皮的损伤,大疱及手术后创伤愈合等。 眼科检查(如三面镜、房角镜检查等)的润滑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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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可发生寒颤、轻度发热、头晕等反应。个别病例可引起过敏性皮疹,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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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不能与平衡氨基酸注射液在同一瓶中输注,当同时应用氨基酸输液时,应注意可能出现氨基酸不平衡。 |
药瓶开启一个月后应停止使用,并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安全处。戴隐形眼镜时不宜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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