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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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异亮氨酸、亮氨酸、醋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缬氨酸、盐酸半胱氨酸、组氨酸、酪氨酸、丙氨酸、精氨酸、脯氨酸、丝氨酸、门冬氨酸、谷氨酸、甘氨酸、牛磺酸。 |
活性成份:牛磺熊去氧胆酸250mg;赋形剂:微细结晶纤维素、乳糖、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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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
DOPPEL FARMACEUTICI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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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089 |
国药准字HJ20150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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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
溶解胆固醇结石(在胆囊或胆管存在1个或多个X-射线可见的霞径小于2cm的胆固醇结石;拒绝手术治疗或不适合手术治疗;十二指肠插管胆汁检查证实胆固醇过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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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采用中心静脉插管或周围静脉给药但均需缓慢滴注。 2、每日每公斤体重用20-35ml或遵医嘱。 3、滴注时每克氮应同时供给150-200千卡非蛋白质热量(葡萄糖、脂肪乳)另加微生物、微量元素等。 |
溶解胆固醇结石:常用剂量:5-10mg/kg/天,相当于2-3粒250mg胶囊,可分2-3次于饭后服用;但晚饭后才可以服用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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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氨基酸代谢障碍者,氮质血症患者禁用。 |
本品的毒性和副作用比鹅去氧胆酸小,一般不引起腹泻,其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便秘、过敏、头痛、头晕、胰腺炎和心动过速等。治疗期可引起胆结石钙化,软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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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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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禁止用该药物治疗。育龄妇女可以使用本品,但一旦怀孕,必须终止治疗。儿童用药: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老年用药无禁忌、配制品或任何特殊的限制,对于大众群体的有效警告同样适合老年病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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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
溶解胆固醇结石(在胆囊或胆管存在1个或多个X-射线可见的霞径小于2cm的胆固醇结石;拒绝手术治疗或不适合手术治疗;十二指肠插管胆汁检查证实胆固醇过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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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输注本品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心悸、发热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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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 2、应用本品时,需按时监测代谢、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等,防止并发症。 3、如发现过敏性皮疹,应立即停药。 4、静脉滴速不宜过快,20kg儿童一般不宜超过20滴/分钟。 5、药液开启后一次用完,切勿贮存。 6、如发生浑浊或沉淀时,不可使用。遇冷析出结晶,可置50-60℃水浴中使溶解并冷至37℃澄明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见【适应症】与【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 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 的病变存在。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 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査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 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 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如果胆汁的指数超过1. 0表明无法达到理想效果,应终止治疗。 5.在X-射线检查胆结石消失后应继续治疗3或4个月。中断治疗3或4周会导致胆汁回复到过饱和 状态,使总治疗时间延长。在结石溶解后立即中断治疗可引起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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