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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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异亮氨酸、亮氨酸、醋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缬氨酸、盐酸半胱氨酸、组氨酸、酪氨酸、丙氨酸、精氨酸、脯氨酸、丝氨酸、门冬氨酸、谷氨酸、甘氨酸、牛磺酸。 |
云芝提取物、核桃楸皮、山豆根、菟丝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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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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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089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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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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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采用中心静脉插管或周围静脉给药但均需缓慢滴注。 2、每日每公斤体重用20-35ml或遵医嘱。 3、滴注时每克氮应同时供给150-200千卡非蛋白质热量(葡萄糖、脂肪乳)另加微生物、微量元素等。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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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氨基酸代谢障碍者,氮质血症患者禁用。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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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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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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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输注本品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心悸、发热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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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 2、应用本品时,需按时监测代谢、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等,防止并发症。 3、如发现过敏性皮疹,应立即停药。 4、静脉滴速不宜过快,20kg儿童一般不宜超过20滴/分钟。 5、药液开启后一次用完,切勿贮存。 6、如发生浑浊或沉淀时,不可使用。遇冷析出结晶,可置50-60℃水浴中使溶解并冷至37℃澄明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见【适应症】与【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 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 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 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 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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