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异亮氨酸、亮氨酸、醋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缬氨酸、盐酸半胱氨酸、组氨酸、酪氨酸、丙氨酸、精氨酸、脯氨酸、丝氨酸、门冬氨酸、谷氨酸、甘氨酸、牛磺酸。 |
主要成份含舒必利。 |
|
| 生产企业 |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089 |
国药准字H3102119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
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
| 用法用量 |
1、采用中心静脉插管或周围静脉给药但均需缓慢滴注。 2、每日每公斤体重用20-35ml或遵医嘱。 3、滴注时每克氮应同时供给150-200千卡非蛋白质热量(葡萄糖、脂肪乳)另加微生物、微量元素等。 |
1.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100mg(1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2~6片)。止呕,一次100~200mg(1~2片),一日2~3次。2.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解增加剂量。 |
|
| 副作用 |
氨基酸代谢障碍者,氮质血症患者禁用。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用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诞、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黎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 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 慎用。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
| 成分 |
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
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
| 药理作用 |
输注本品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心悸、发热等不良反应。 |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 2、应用本品时,需按时监测代谢、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等,防止并发症。 3、如发现过敏性皮疹,应立即停药。 4、静脉滴速不宜过快,20kg儿童一般不宜超过20滴/分钟。 5、药液开启后一次用完,切勿贮存。 6、如发生浑浊或沉淀时,不可使用。遇冷析出结晶,可置50-60℃水浴中使溶解并冷至37℃澄明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见【适应症】与【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井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病患者慎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