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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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异亮氨酸、亮氨酸、醋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缬氨酸、盐酸半胱氨酸、组氨酸、酪氨酸、丙氨酸、精氨酸、脯氨酸、丝氨酸、门冬氨酸、谷氨酸、甘氨酸、牛磺酸。 |
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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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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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089 |
国药准字H2019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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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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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采用中心静脉插管或周围静脉给药但均需缓慢滴注。 2、每日每公斤体重用20-35ml或遵医嘱。 3、滴注时每克氮应同时供给150-200千卡非蛋白质热量(葡萄糖、脂肪乳)另加微生物、微量元素等。 |
1、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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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氨基酸代谢障碍者,氮质血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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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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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静脉用肠胃外营养输液,适用于以下方面: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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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输注本品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心悸、发热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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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 2、应用本品时,需按时监测代谢、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等,防止并发症。 3、如发现过敏性皮疹,应立即停药。 4、静脉滴速不宜过快,20kg儿童一般不宜超过20滴/分钟。 5、药液开启后一次用完,切勿贮存。 6、如发生浑浊或沉淀时,不可使用。遇冷析出结晶,可置50-60℃水浴中使溶解并冷至37℃澄明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见【适应症】与【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提前停用利伐沙班片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出血风险: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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