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低氧血症以及急性缺氧引起的胎儿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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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碳酸酰胺过氧化氢。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麦角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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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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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085 |
国药准字H2000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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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低氧血症以及急性缺氧引起的胎儿窘迫。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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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过氧化碳酰胺:静脉滴注。 1、成人:一次1g,一日1-2次。儿童:按每千克体重18mg给药,一次剂量不超过1g或遵医嘱。 2、取本品1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1ml含2-10mg溶液;或用100-500ml的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1g,缓慢滴注60分钟以上。或先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调节好滴速,再加入本品稀释到1ml含2-10mg溶液,缓慢滴注60分钟以上。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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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2、过氧化氢酶缺乏者禁用。 |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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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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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儿童用药:根据目前的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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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低氧血症以及急性缺氧引起的胎儿窘迫。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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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轻微呛咳、气促、头晕,个别患者输液局部有轻微肿痛,但不影响治疗,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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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输液器不能污染血液,否则可使药物分解,降低疗效。 2、静脉滴注给药时,本品宜单独使用,不宜与其他药物同时滴注和同用一个输液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使用本品过量,易增加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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