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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化碳酰胺

过氧化碳酰胺

处方药 非医保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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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低氧血症以及急性缺氧引起的胎儿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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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化碳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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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过氧化碳酰胺
过氧化碳酰胺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碳酸酰胺过氧化氢。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生产企业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085

国药准字H20143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各种低氧血症以及急性缺氧引起的胎儿窘迫。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过氧化碳酰胺:静脉滴注。 1、成人:一次1g,一日1-2次。儿童:按每千克体重18mg给药,一次剂量不超过1g或遵医嘱。 2、取本品1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1ml含2-10mg溶液;或用100-500ml的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1g,缓慢滴注60分钟以上。或先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调节好滴速,再加入本品稀释到1ml含2-10mg溶液,缓慢滴注60分钟以上。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副作用

1、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2、过氧化氢酶缺乏者禁用。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本品用于各种低氧血症以及急性缺氧引起的胎儿窘迫。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偶见轻微呛咳、气促、头晕,个别患者输液局部有轻微肿痛,但不影响治疗,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注意事项

1、输液器不能污染血液,否则可使药物分解,降低疗效。 2、静脉滴注给药时,本品宜单独使用,不宜与其他药物同时滴注和同用一个输液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使用本品过量,易增加不良反应。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