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和即将或者已经发展为肝性脑病患者的肠外营养以提供氨基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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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由20种氨基酸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异亮氨酸、亮氨酸、赖氨酸醋酸盐、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缬氨酸、精氨酸、组氨酸、甘氨酸、丙氨酸、脯氨酸、门冬氨酸、门冬酰氨、N-乙酰-L-半胱氨酸、谷氨酸、盐酸鸟氨酸、丝氨酸、N-乙酰-L-酪氨酸、电解质、氯、醋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匹维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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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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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039 |
国药准字H20133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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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和即将或者已经发展为肝性脑病患者的肠外营养以提供氨基酸。 |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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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经中央静脉输注。成人:除特别情况时可达15ml/kg/天外,推荐平均剂量为7-10ml/kg/天。滴速可达1ml/kg/小时。对肝昏迷病人治疗的最初数小时滴速可加快。例如一个70kg体重的病人第1至第2小时,150ml/小时;第2至第4小时,75ml/小时;从第5小时开始,45ml/小时。 |
成人:常用推荐剂量3-4片/天,少数情况下,如有必要可增至6片/天。为钡灌肠做准备时,应于检查前三天开始用药,剂量为4片/天。切勿咀嚼或掰碎药片,宜在进餐时用水吞服。不要在卧位时或临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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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括性物质或辅料过敏非肝源性的氨基酸代谢紊乱。伴随着重要功能受损的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状态(衰竭和休克状态)。组织缺氧。代谢性酸中毒。无法进行血液过滤或血液透析的严重肾功能不全。体液潴留。急性肺水肿,心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对于适应症之外的情况使用,本品的成分可能引起严重的代谢紊乱,因此应该严格避免在适应症之外使用本品。 |
极少数人中观察到轻微的胃肠不适。极个别人出现皮疹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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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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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见致畸作用,在临床应用中,目前尚缺乏评价匹维溴铵的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的充足资料,故妊娠期间禁止服用。另外在妊娠晚期摄入溴化物,可能影响新生儿神经系统 (低张和镇静)。由于尚无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资料,哺乳期间应避免服用。儿童用药: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老年用药:据现有资料,本品可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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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和即将或者已经发展为肝性脑病患者的肠外营养以提供氨基酸。 |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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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在输注期间特别是肠外营养治疗刚开始的时候,会出现一般与肠外营养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但并非与产品特异相关不常见(>1/1000到<1/100)。肠胃功能紊乱恶心、呕吐,一般性异常:头痛、寒颤、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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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应用于以下患者:低渗性脱水、低钾血症及低钠血症。除非在给药前以上症状已被纠正。鉴于本品的处方,对伴随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只有进行了个体患者利益/风险评估后,方能使用本品。氨基酸的用量应该随血清尿素和肌酐的水平调整。此注意事项对于血清渗透压增加的患者同样适用。氨基酸治疗不能代替目前已经确定的肝性脑病治疗方法,如灌肠、乳果糖治疗和,或肠道抗菌治疗。输注本品应当与适当的碳水化合物联合应用。应根据需要补充电解质。在输注时应监测体液和电解质的平衡、血浆渗透压、酸碱平衡、血糖和肝功能。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临床状况决定监测的类型和频率。对于全肠外营养治疗,为促进氨基酸的有效利用和合成代谢,宜同时补充非蛋白质能量物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乳)电解质、维生素及微量元素,应每天检查输注部位是否出现炎症或感染的体征。请使用无菌输液器给药,连接了产品容器和输液器之后请立即给药。本品为一次性独立包装。使用剩余的部分请丢弃。不要将多个部分使用过的产品组合。如果溶液出现可见颗粒、浑浊或变色的情况,或是容器或容器封口出现破损的情况请不要使用本品。本品1000ml单次剂量最高含有2.3mmol(或53mg)的钠,限钠饮食的患者需要关注这点。注意: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 (1)药液浑浊。 (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 (3)有棉絮状菌丝团。 (4)有异物。 (5)药液变色。 (6)封口松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没有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相关数据,因此只有经判定为必须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症状药物过量或输注速度过快会引起寒颤、恶心、呕吐以及肾性氨基酸丢失等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治疗:一且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出现,应立即停止输注,恢复之后应以低速率输注。 |
食管、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慎用,如果您有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剂师。 为避免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请告诉医师或药剂师您正在接受的其他医药治疗。 如正在服药期间发现妊娠,请向医生咨询,由医生判断是否继续治疗。 哺乳期间,不建议使用本品 建议孕期不使用本品 通常在孕期或哺乳期,服用任何药物之前,应首先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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