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和即将或者已经发展为肝性脑病患者的肠外营养以提供氨基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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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由20种氨基酸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异亮氨酸、亮氨酸、赖氨酸醋酸盐、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缬氨酸、精氨酸、组氨酸、甘氨酸、丙氨酸、脯氨酸、门冬氨酸、门冬酰氨、N-乙酰-L-半胱氨酸、谷氨酸、盐酸鸟氨酸、丝氨酸、N-乙酰-L-酪氨酸、电解质、氯、醋酸盐。 |
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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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株式会社滋贺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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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039 |
国药准字J2016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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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和即将或者已经发展为肝性脑病患者的肠外营养以提供氨基酸。 |
对氧氟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球菌属,棒状杆菌属,布兰氏卡他菌,假单胞菌属,绿脓杆菌,嗜血杆菌[流感杆菌,结膜炎嗜血杆菌(郭-威二氏杆菌)],摩拉克氏菌属(摩-阿二氏杆菌),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厌氧菌属(丙酸杆菌),沙眼衣原体引起的下述感染性疾病: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结膜炎,内睑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术后感染性疾病,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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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经中央静脉输注。成人:除特别情况时可达15ml/kg/天外,推荐平均剂量为7-10ml/kg/天。滴速可达1ml/kg/小时。对肝昏迷病人治疗的最初数小时滴速可加快。例如一个70kg体重的病人第1至第2小时,150ml/小时;第2至第4小时,75ml/小时;从第5小时开始,45ml/小时。 |
一般1天3次适量涂于结膜囊内。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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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括性物质或辅料过敏非肝源性的氨基酸代谢紊乱。伴随着重要功能受损的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状态(衰竭和休克状态)。组织缺氧。代谢性酸中毒。无法进行血液过滤或血液透析的严重肾功能不全。体液潴留。急性肺水肿,心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对于适应症之外的情况使用,本品的成分可能引起严重的代谢紊乱,因此应该严格避免在适应症之外使用本品。 |
在调查的共计2360例中,有14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3件(0.13%),眼睑肿胀3件(0.13%),眼睑炎2件(0.08%),结膜充血2件(0.08%),眼痛2件(0.08%)眼睑发红2件(0.08%)等(换证结束时)。1.严重不良反应(偶然:0.1%以下;有时:0.1~0.5%;无特定:5%以上或频率不详):休克:偶然会引起休克样症状(恶心,四肢发冷,呼吸困难等),发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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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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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和即将或者已经发展为肝性脑病患者的肠外营养以提供氨基酸。 |
对氧氟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球菌属,棒状杆菌属,布兰氏卡他菌,假单胞菌属,绿脓杆菌,嗜血杆菌[流感杆菌,结膜炎嗜血杆菌(郭-威二氏杆菌)],摩拉克氏菌属(摩-阿二氏杆菌),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厌氧菌属(丙酸杆菌),沙眼衣原体引起的下述感染性疾病: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结膜炎,内睑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术后感染性疾病,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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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在输注期间特别是肠外营养治疗刚开始的时候,会出现一般与肠外营养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但并非与产品特异相关不常见(>1/1000到<1/100)。肠胃功能紊乱恶心、呕吐,一般性异常:头痛、寒颤、发热。 |
氧氟沙星特异性阻碍细菌的DNA合成,抗菌作用为杀菌型,MIC浓度下出现溶菌现象。此外,本品可破坏沙眼衣原体发育环的原体。2.抗菌作用:氧氟沙星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本品对葡萄球菌属,包括肺炎球菌的链球菌属,细球菌属,棒状杆菌属等革兰氏阳性菌及布兰氏卡他菌,包括绿脓杆菌的假单胞菌属,嗜血杆菌属,摩拉克氏菌属,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等革兰氏阴性菌及厌氧菌的丙酸杆菌等引起的眼感染性疾病的致病菌具有极强的抗菌作用。此外,本品具有抗衣原体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衣原体对本品也较难产生耐药性。3.对各疾病的临床效果:以外眼部感染性疾病为对象,对126个病例进行了临床试验,其各种疾病的临床效果如下表。疾病名称有效率*(%)(有效以上)眼睑炎100.0(6/6)麦粒肿87.5(7/8)泪囊炎85.7(6/7)结膜炎**96.0(48/50)睑板腺炎100.0(1/1)角膜炎100.0(5/5)角膜溃疡100.0(13/13)沙眼97.7(42/43)****:并发多种疾病时分别作为1个病例计入各种疾病。**:除外沙眼。***:包括未发表病例。4.对各有效菌种的临床效果:上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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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应用于以下患者:低渗性脱水、低钾血症及低钠血症。除非在给药前以上症状已被纠正。鉴于本品的处方,对伴随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只有进行了个体患者利益/风险评估后,方能使用本品。氨基酸的用量应该随血清尿素和肌酐的水平调整。此注意事项对于血清渗透压增加的患者同样适用。氨基酸治疗不能代替目前已经确定的肝性脑病治疗方法,如灌肠、乳果糖治疗和,或肠道抗菌治疗。输注本品应当与适当的碳水化合物联合应用。应根据需要补充电解质。在输注时应监测体液和电解质的平衡、血浆渗透压、酸碱平衡、血糖和肝功能。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临床状况决定监测的类型和频率。对于全肠外营养治疗,为促进氨基酸的有效利用和合成代谢,宜同时补充非蛋白质能量物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乳)电解质、维生素及微量元素,应每天检查输注部位是否出现炎症或感染的体征。请使用无菌输液器给药,连接了产品容器和输液器之后请立即给药。本品为一次性独立包装。使用剩余的部分请丢弃。不要将多个部分使用过的产品组合。如果溶液出现可见颗粒、浑浊或变色的情况,或是容器或容器封口出现破损的情况请不要使用本品。本品1000ml单次剂量最高含有2.3mmol(或53mg)的钠,限钠饮食的患者需要关注这点。注意: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 (1)药液浑浊。 (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 (3)有棉絮状菌丝团。 (4)有异物。 (5)药液变色。 (6)封口松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没有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相关数据,因此只有经判定为必须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症状药物过量或输注速度过快会引起寒颤、恶心、呕吐以及肾性氨基酸丢失等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治疗:一且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出现,应立即停止输注,恢复之后应以低速率输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沙眼患者一般用药8周,之后继续用药时应慎重。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2.本品仅用于涂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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