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10m能满足成人每天对铬、铜、铁、锰、钼、硒、锌、氟和碘的基本和中等需要。妊娠妇女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轻度增高,所以本品也适用于妊娠妇女补充微量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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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组分为氧化锌、氯化铜、氯化锰、亚硒酸钠、氟化钠、碘化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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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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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478 |
国药准字H2009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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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10m能满足成人每天对铬、铜、铁、锰、钼、硒、锌、氟和碘的基本和中等需要。妊娠妇女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轻度增高,所以本品也适用于妊娠妇女补充微量元素。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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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日一支(10ml),在配伍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用本品10ml加入500ml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时间6-8小时。 2、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好的输液必须在24小时内输注完毕,以免被污染。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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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不耐糖果病人禁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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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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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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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10m能满足成人每天对铬、铜、铁、锰、钼、硒、锌、氟和碘的基本和中等需要。妊娠妇女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轻度增高,所以本品也适用于妊娠妇女补充微量元素。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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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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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微量元素代谢障碍和胆道功能明显减退,以及肾功能障碍者慎用。 2、本品具有高渗透压和低pH,故未稀释不能输注。 3、本品经外周静脉输注时,每500ml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最多可以加入本品10ml。 4、不可添加其他药物,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沉淀。 5、必须在静注前1小时内加入稀释液中,翰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以免发生污染。 6、输注速率不宜过快,按用法用量中推荐时间进行。 7、长期使用中,注意监测各微量元素缺乏或过量的有关症候,进行相应的药物调整。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友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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