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10m能满足成人每天对铬、铜、铁、锰、钼、硒、锌、氟和碘的基本和中等需要。妊娠妇女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轻度增高,所以本品也适用于妊娠妇女补充微量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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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组分为氧化锌、氯化铜、氯化锰、亚硒酸钠、氟化钠、碘化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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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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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478 |
国药准字H20045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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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10m能满足成人每天对铬、铜、铁、锰、钼、硒、锌、氟和碘的基本和中等需要。妊娠妇女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轻度增高,所以本品也适用于妊娠妇女补充微量元素。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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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日一支(10ml),在配伍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用本品10ml加入500ml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时间6-8小时。 2、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好的输液必须在24小时内输注完毕,以免被污染。 |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宜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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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不耐糖果病人禁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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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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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滴眼后可在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测到本品,因对授乳婴儿具有多种潜在不良反应,需根据滴用本品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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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10m能满足成人每天对铬、铜、铁、锰、钼、硒、锌、氟和碘的基本和中等需要。妊娠妇女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轻度增高,所以本品也适用于妊娠妇女补充微量元素。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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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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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微量元素代谢障碍和胆道功能明显减退,以及肾功能障碍者慎用。 2、本品具有高渗透压和低pH,故未稀释不能输注。 3、本品经外周静脉输注时,每500ml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最多可以加入本品10ml。 4、不可添加其他药物,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沉淀。 5、必须在静注前1小时内加入稀释液中,翰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以免发生污染。 6、输注速率不宜过快,按用法用量中推荐时间进行。 7、长期使用中,注意监测各微量元素缺乏或过量的有关症候,进行相应的药物调整。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9.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 10.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 11.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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