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10m能满足成人每天对铬、铜、铁、锰、钼、硒、锌、氟和碘的基本和中等需要。妊娠妇女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轻度增高,所以本品也适用于妊娠妇女补充微量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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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组分为氧化锌、氯化铜、氯化锰、亚硒酸钠、氟化钠、碘化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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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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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47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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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10m能满足成人每天对铬、铜、铁、锰、钼、硒、锌、氟和碘的基本和中等需要。妊娠妇女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轻度增高,所以本品也适用于妊娠妇女补充微量元素。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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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日一支(10ml),在配伍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用本品10ml加入500ml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时间6-8小时。 2、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好的输液必须在24小时内输注完毕,以免被污染。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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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不耐糖果病人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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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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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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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10m能满足成人每天对铬、铜、铁、锰、钼、硒、锌、氟和碘的基本和中等需要。妊娠妇女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轻度增高,所以本品也适用于妊娠妇女补充微量元素。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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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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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微量元素代谢障碍和胆道功能明显减退,以及肾功能障碍者慎用。 2、本品具有高渗透压和低pH,故未稀释不能输注。 3、本品经外周静脉输注时,每500ml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最多可以加入本品10ml。 4、不可添加其他药物,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沉淀。 5、必须在静注前1小时内加入稀释液中,翰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以免发生污染。 6、输注速率不宜过快,按用法用量中推荐时间进行。 7、长期使用中,注意监测各微量元素缺乏或过量的有关症候,进行相应的药物调整。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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