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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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益康唑。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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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柳河制药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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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73 |
注册证号HC2018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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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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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硝酸益康唑溶液、硝酸益康唑乳膏: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硝酸益康唑栓: 阴道给药,睡前使用1枚,置阴道深处,3日为一疗程。 硝酸益康唑喷剂: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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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硝酸益康唑溶液、硝酸益康唑乳膏、硝酸益康唑喷剂: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硝酸益康唑栓: 1、妊娠头3个月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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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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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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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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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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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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