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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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益康唑。 |
化学名称:奥替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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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柳河制药有限公司 |
Berlin-Chemie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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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73 |
注册证号H201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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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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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硝酸益康唑溶液、硝酸益康唑乳膏: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硝酸益康唑栓: 阴道给药,睡前使用1枚,置阴道深处,3日为一疗程。 硝酸益康唑喷剂: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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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硝酸益康唑溶液、硝酸益康唑乳膏、硝酸益康唑喷剂: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硝酸益康唑栓: 1、妊娠头3个月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如果按照治疗剂量使用,此药不会产生副作用,非特殊情况下不会发生阿托品样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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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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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动物实验没有发现胚胎毒性,致畸毒性,致突变毒性反应,但是此药也仅可用于绝对必须使用的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而且应在医生的严密监督下,否则一般不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请遵医嘱!老年用药:对于老年患者无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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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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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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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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